新法規更詳細地闡述了該計劃的投資和減稅機制
Law.com表示,一方面,新法規為租賃物業創造了稅收優惠。投資者基本上可以從任何風險投資,房地產或其他方式獲得資本收益,并將其納入合格的機會區基金,然后可能通過基金經理尋求合格項目。早期版本給投資者在他們實現資本收益之日起180天內將資金投入機會區基金。如果他們將資金存入基金五年,其延期收益的10%將被取消。如果他們將資金存入基金七年,其額外5%的資本收益將免稅。
這項計劃帶來的最大稅收收益來自投資者和開發商,他們在機會區內持有至少十年的資金。通過這樣做,他們放棄了對這些投資的資本收益征稅。
投資者籌集的機會資金獲得12個月的寬限期,以便在機遇區出售資產,然后將這些收益再投資于區域。之前有人擔心這種再投資必須立即進行。
“泰晤士報”報道,只要資金再投資于其他符合條件的業務或資產,投資者就可以分享投資于這些區域的基金的股份,并出售一個機會區的初創公司。房地產投資者將被允許租賃和再融資他們的財產。
但是,該提案還允許財政部官員撤銷任何機會區項目的減稅優惠,“如果交易的重要目的是實現與計劃目的不一致的稅務結果”。
投資者一直擔心之前的指導意見,該指引表明,想要獲得機會區計劃資格的企業必須從該區域本身獲得至少一半的總收入。福布斯的撰稿人約書亞波拉德指出,新指南通過為企業創造四種不同的測試來減輕這些擔憂:
•區內員工或獨立承包商的總工作小時數必須至少相當于公司工作總時數的50%;
•支付給這些員工或承包商的總金額的一半必須用于在區域內執行的服務。“泰晤士報”報道,新法規中的條款允許投資者有資格獲得減稅,即使他們為出口商品或服務提供資金的企業,或者這些商品的國內市場在該區域之外。
•機會區內的企業管理和運營人員以及企業的有形財產必須至少占企業總收入的一半;和
Pollard說,第四個有意模糊的類別,“事實和情況”為企業向國稅局提供了大量的蠕動空間。
波拉德指出,在這份長達169頁的指導文件之外,由近20個聯邦機構組成的白宮機會和振興委員會為機遇項目和申請人增加了所謂的“偏好點”或打破平局的考慮因素。今年的區域,明確的目標是消除聯邦官僚機構。最終,這可能會使多達150個節目達到最佳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