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安娜施瓦茨提供威廉瑪麗法學院的年度喬治威斯講座
Joanna Schwartz 教授于 3 月 7 日星期一介紹了威廉瑪麗法學院的年度 George Wythe 講座。
施瓦茨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的法學教授,在那里她教授民事訴訟程序以及有關問責制和公共利益律師的各種課程。她的威斯講座的題目是“沒有代表的公民權利”。
通過 Zoom 將她介紹給威廉瑪麗社區(qū),本杰明斯賓塞院長稱贊施瓦茨是“該國不當行為訴訟方面的領先專家之一,撰寫了關于當被認定有責任時誰付錢的現(xiàn)實的開創(chuàng)性文章。”
在她的 Wythe Lecture 中,Schwartz 解決了民權原告(例如因非法行為而受傷的人)獲得律師的問題。與一般民事訴訟中的情況一樣,大多數(shù)聲稱侵犯其公民權利的原告沒有律師代表他們。盡管國會為了促進訴諸司法,制定了一項法規(guī),允許獲勝的民權原告收回合理的律師費,但情況仍然如此。
施瓦茨解釋說,除了那些傷勢最嚴重和通向最清晰道路的案件外,各種障礙和限制仍然阻止律師處理這些案件。她的結論得到了對案件檔案和法庭記錄的廣泛研究的支持。
施瓦茨提出了幾種增加獲得律師機會的方法。這些潛在的改革包括改變費用的計算方式、建立新的法律診所以及更廣泛地使用法院指定的律師。
施瓦茨還解釋說,對一些使原告難以獲勝的法律原則進行改革——例如經常保護官方不當行為的“合格豁免”——也可能有所幫助。
施瓦茨的演講將發(fā)表在《威廉瑪麗法律評論》上。
施瓦茨于 2015 年獲得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杰出教學獎,并于 2017-2019 年擔任教師發(fā)展副院長。她與斯蒂芬·耶澤爾合著了一本主要案例書《民事訴訟程序》(第 10 版),她最近的學術研究包括實證檢驗合格豁免學說的理由的文章;和解和判決對聯(lián)邦、州和地方執(zhí)法人員和機構預算的財務影響;全國公民權利保護的地區(qū)差異。
Schwartz 畢業(yè)于布朗大學和耶魯法學院。法學院畢業(yè)后,她為紐約南區(qū)法官丹尼斯·科特和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法官哈里·普雷格森擔任書記員。隨后,她與紐約市的 Emery Celli Brinckerhoff & Abady LLP 合作,專門從事不當行為、囚犯權利和第一修正案訴訟。
喬治·威斯系列講座于 1976 年在法學院開始。威斯 (1726-1806) 是一位杰出的律師、政治家、法官和托馬斯·杰斐遜的導師。1779 年,在杰斐遜的敦促下,他被任命為威廉瑪麗學院——也是第一位法學教授。